CBD区域的优惠政策一:金融保险业

2007-07-22  admin

   1.加大对河西新区金融业发展的资金支持。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,每年安排5000万元,专项用于河西新区CBD金融业发展,时间定为3年。

   2.入驻河西新区CBD的金融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,因业务发展需要购地建设本部自用办公用房的,按土地出让金净收入(含配套费)的30%给予补助,市权范围内的规费给予优惠。金融企业在河西新区CBD设立一级分支机构,在实际缴纳税收前提下,对其自用办公用房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;租用办公用房3年以上的,实行租金补贴。最高不超过企业缴纳税收南京市实得财力部分。   

   3.对入驻河西新区CBD的金融法人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。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(含10亿元人民币)以上的,补助1000万元人民币;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以下、5亿元人民币(含5亿元人民币)以上的,补助800万元人民币;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以下、1亿元人民币(含1亿元人民币)以上的,补助500万元人民币。该条政策与前一条政策不同时享受,执行最高补助或补贴标准。

   4.对河西新区CBD金融机构总部副职待遇以上、地区总部正职待遇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在河西新区租房居住的,按每个职位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。被入驻河西新区CBD的金融企业连续聘用2年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,在河西新区购买商品房的,按其上一年度所缴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80%予以奖励。入驻河西新区金融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,在河西新区居住的,其子女入学、家属就业、医疗保健、户籍迁移、出入境管理等项服务,由所在区政府及公安部门优先安排。

   5.对于金融保险企业省级分公司,区政府将给予一定的财政扶持,并按相关规定享受高管个人所得税一定比例的返还。